许进雄教授著

中国古代社会

第六章 糧食作物

 


 

收穫的喜悅

 

沒有人會不同意, 一個依農為生的家庭, 其最大的歡悅應該是經過了長期辛勞的耕作後, 沒有發生災難, 終於可以獲得預期的收穫, 一段較長時期的生活有了保障。商代社會已依靠農業為生, 故以收穫農作物的喜悅來表示生活幸福的意義.甲骨文的 作一手拿著木棍, 正在撲打禾束以脫下榖粒的情景。有時禾束拿在另一手里。摘取榖物最原始的方法是用手摘取穗的部份。如台灣高山族收穫小米的辦法(Fogg 1983: 103)。小篆的, 作一手摘取禾端之穗狀。到了新石器時代, 就進步到用內彎的石刀摘取榖穗。龍山時代開始出現石鐮, 有人以為是割禾莖用的(安志敏, 論集: 257,187)。依據商代冶金技術的水平,當時應該有較銳利的銅工具, 連莖帶穗一起割下, 如釐字所表現的。以手摘取榖穗或拔禾莖,在當時是被認為沒效率,錯誤的,所以甲骨文的差字,就作以手拔禾之狀。而相反的,甲骨文的利,其中一形作以手持禾,一把刀割下禾莖而與根部分離之狀。利的意義,一來自割刀的銳利,一來自提高收割速度的利益。連莖帶穗的收割, 禾稈也可以充作他種用途(石毛直道1968: 108-11, 147-48)。農業是當時國家最重要的財政來源, 人民普遍以榖物付稅, 故西周時代厘就有治理、厘定的意義。

收穫是農民一年一度最重要的活動。收割、曬乾、儲藏等一系列的工作, 要盡量在有限的時間內完成, 以免終年的辛勞工作為風雨與其他的因素所毀損。因此要動員所有的人力參予。甲骨文的, 作一個成年男子頭頂著禾束在搬運的情狀。

此字在商代使用於『受黍年』、『受稻年』一類的句子, 以表達某一種榖物的收穫季節。雖然不同的榖物有不同的收割季節, 在商代, 一個地區通常一年只有一次主糧的收割。故年字被使用以表示一年的時間長度。收穫季節常是氏族社會計算年代的依據(管東貴1960: 243-52)。在農業較為發達的社會, 榖物收割的主要勞動力由成年男子充當, 故以之代表收割的活動。如八千年前裴李崗期的墓葬, 男子多隨葬石斧、石鏟、石鐮等, 女子則多石磨棒、石磨盤等, 知男子已成為從事農業生產的主要力量, 而女子則主理家務(丁清賢1988: 44)。所以文字的結構如由其他的人去從事收的工作,就表示其他偶發情況的意義。小篆的, 作一個婦女頂著禾束的樣子。在漁獵採集和早期的園藝社會, 從事輔助性的農業是婦女的工作(Vivelo, 人類學: 49)。但是到了大規模從事農耕的時代, 女人體力一般弱於男性, 不宜從事這種重體力的搬運大捆禾束的勞動。因此此字就不表達年穫, 而表達不勝體力的委屈、委弱的意思。甲骨文的季, 作一個小孩頂著禾束之狀。小孩體力更弱於婦女, 根本不應從事收割、搬運等粗工, 只宜做些收割、搬運後, 撿拾遺穗的輕易工作。遠古時候, 除了男、女、小孩之間, 因體力而導致工作效果有差異的自然分工外, 沒有他種的不平等權力(Pearson, 人類學: 232-33)。它與年、委、季三字之分別相似。除非是氣候有 , 不能不搶時間以提早完成作業時, 才會動用小孩子搬運榖物。由於小孩是收穫作業最後動用的人力資源, 季字就被用以表達次第中最末的意義。季後來被用以表示一段期間的長度, 它可能是由季歲、季春、季夏等表示某段期間長度之末期而來的。

農作的成功與否取決於很多的因素。有很多是商代的人所難以控制的, 如日照的長短、降雨的多寡、蟲害的有無等。所以商王對於這些完全無法預期的, 難以控制的, 影響農作收成的條件, 做了不少的貞問。其卜問的對象, 不但是一些他們認為可以致風降雨的自然神, 如黃河、霍山、上帝等。就是他們自己的祖先, 也被認為具有影響力, 可以幫助他們辛苦的勞動取得好成果, 也可以降下災祟使收成不佳(張秉權1970b: 314-22)。商人祈望獲得豐收, 對整個耕作的過程, 可以說都是很小心的。所以有關農業的卜辭有四、五千條之多, 而有關畜牧則很少。由於農業的成果是生活的最大保障, 他們要想盡辦法以博取鬼神的好感與同情。所以在收穫季節之前要舉行很多不同供奉的祭祀, 請求眾鬼神不要降威和危害。當然在有了收穫之後, 更要以新榖去答謝。雖然到了商代, 人們對於農作物的栽植已有相當的經驗, 他們貞問的內容有時卻是非常瑣碎而具體的, 譬如什麼時候去耕種, 派誰去監督, 由那些人去耕作, 我們可以看出其誠惶誠恐, 關心農業成果的心情(張秉權1970b: 310-14)

 

主要的榖類

 

商周時代, 主要的榖類作物到底有那些, 現在還難回答。地下發掘的遺物或有助於我們的辨認, 但對於同類異屬作物的歸類, 也不一定能取得發掘報告者一致的同意而得肯定的答案。尤其是對照古代的文獻時, 考古資料也不一定能幫助我們解決某種榖物的古代名稱問題。由於語言本身的變遷, 使得不同時代、不同地域的人們對於同一榖物有不同的名稱, 或以同一名子稱呼不同的榖類。再者, 榖物本身品種甚多, 如台灣南投布農族, 小米品種竟有十八種不同的名稱(Fogg 1983: 96-97,109-10)。有些榖物顆粒的外觀相似, 不但外 行的人無法辨識, 有時連老農都無法分別其幼苗, 故往往稱非所指。因此歷來解釋不同時代的文獻所提到榖類的真正類屬, 也很紛亂。本章略為介紹一些能夠辨識的, 古代常見的榖類象形字。

榖類是野生植物變種, 經人工栽培而成, 在有史時代是維持人類生命最基本的食物。榖類因在不同的環境下被培育成功, 開始時其種類必然甚多, 故有所謂『百榖』之稱。後來那些較具經濟價值、味道較佳的品種, 樂為人們所栽植而保留下來。其他的品種就慢慢被淘汰, 因此種植的種類也逐漸減少到九種、八種、六種、五種等幾種(齊思和, 中國史: 3; 黃乃隆, 農業: 113-14)。可能受秦、漢時代五行學說的影響, 五的數目被選取以概括所 有日常食用的榖物, 故『五榖』成為漢代以來榖物的通稱。至於那五種榖類是中國最具代表性, 最重要的。因為各地區種植的種類不同, 重視的程度也不同, 所以意見也頗不一致。一般以黍、稷、稻、麥、菽為五榖, 但麻也經常被包括在五榖之列(黃乃隆, 農業: 113-14)

 

小米 -- 黍、稷、粟、粱

禾是榖類作物的總稱。甲骨文的禾字, 作一株直稈垂穗的榖類植物形。禾字的形態有人以為近於黍, 有人以為近於稻。大概禾字只著眼於榖類植物的一般形像, 不逼真地描寫某一特定的榖類植物。故有時寫起來像黍形, 有時像稻形。在甲骨卜辭及先秦典籍, 黍是最常提到的榖物。甲骨文的黍字, 作一株有直立禾稈的植物形, 其葉上伸而末端下垂

黍在商代是釀酒的主要材料。也許因此,在植物之旁附加水滴或水的形像, 以明示其供釀酒的用途。黍的品種多樣, 釀酒及作糕餅的是有黏性的一種, 日常食用的是不黏的一種。商代到底對黏與不黏的黍有無不同的名稱, 現今已難考證。(右图,插圖6.1, 黍,賈良智, 華南禾草: 47)(左图,6.2植物名實: 10)

商代的人很喜歡飲酒, 酒也是祭祀的主要供物, 故商人對於黍的生產特別關心。從甲骨刻辭貞問的種黍地區, 知其種植地域很廣, 東至山東, 南達河南南境, 西則超越安陽以西(張秉權1970b: 304)。參照地下發掘的資料, 黍種植的地域大致南不越長江, 北達東北諸省。當時中國人居住的主要地域就在這個範圍。黍無疑是當時的主糧,是一種比較耐乾旱的作物。

西周的文獻常以『黍稷』概括食用的榖物。稷字罕見於甲骨文, 由一禾及跪拜之人組成。此字的創意不清楚。此字於商代是地名, 不是榖物的名稱。也許稷是一處向禾神祈禱豐收的廟址。傳說周人祖先棄, 在帝舜的時候當農官。也許農官的職務包括向禾神祈求豐收, 故名其官為後稷, 即司理稷之事務。棄是周人第一個成名人物, 周人於發展農業後才興起。棄可能在農業方面有大貢獻, 周人紀念他, 視之為農業神, 并以其官職名其地食用的榖物。周人克商時已進入農業社會的階段。沒有土地不能發展農業, 也不能建立國家。周人最重視土地與農業的神, 故合稱為『社稷』, 以之代表國家。

(右图,插圖6.3, 植物名實: 12)可說是周人堀起後才有的榖物名稱, 一定是周人所常吃食的, 與商人所稱的黍可能大同而小異。有人以為稷為黍之不黏者, 株型與黍相似而稍異,為日常作飯之用。今人所稱的稷曾在甘肅秦安, 碳十四測定西元前五千二百年的遺址發現(大地灣發掘1982: 2)。可見稷確是周人居住地域的榖物。稷比黍的仁實大些(遼寧文訓班1976: 208), 但很多人不以之與黍區別, 統稱之為小米。黍稷雖常見於詩歌篇章, 但不見於銅器的銘文。想來商周時候黍稷指連稈帶葉的植物本株, 或釀酒的品類。如《荀子?禮論》說, 『饗尚元尊而用酒醴, 先黍稷而飯稻粱。』黍稷不是已去殼的可蒸煮的仁實, 故不見於以盛飯為目的的銅器的銘文, 也不作為供神的品物。

甲骨文的粟字, 作一株禾類植物及一些仁實的顆粒形。或以為此形是黍字的另一寫法。但此字不用於『受黍年』、『受稻年』一類的辭句, 而是一種供奉鬼神的品物。大半它是打下的顆粒或已去殼的仁實, 是已加工的, 可蒸煮以供祭祀的榖子。《秦律十八種倉律》有粟一石六斗半可得好米八斗(雲夢秦簡1976: 3)。漢代的陶倉明器有『黍粟萬石』、『黍米萬石』一類銘文(天野元之助, 農業: 6)。粟與米的分別明顯, 粟是未去殼或去殼但未精制的榖物, 米則是精制的榖粒。而且粟與米很可能指任何榖類顆粒的不同處理階段的名稱, 與後世指特定榖類的習慣有些不同。後世以有黃、淡黃、青等不同顏色而顆粒比稷小的品種為粟。在周代, 粟因是未精制的榖, 不宜以之祭神, 故銅器銘文也沒有提到粟。青銅器銘文最常提到的盛裝榖物是粱與稻。金文的粱是形聲字, 從義符米。表示是已去殼的仁實。粱常稱黃粱, 粟也以黃色為多, 很可能兩字指同一榖物的不同處理階段, 或同一物不同時代的名稱。粱是精工制白的黍。由於粱是品級高的小米, 故是周代貴族用來祭祀及宴客的榖物。

榖類都有堅硬的外殼, 要去掉後才能吃食。甲骨文的秦字, 作雙手持杵捶打兩束禾之狀。

秦的意義是精米。知捶打的動作應是去殼, 不只是從禾稈的穗打下顆粒而已。秦在甲骨文是個祭祀的禮儀, 大概是供獻去殼的新榖於神前的儀式。但也可能是扮演收割場面的豐收舞蹈, 以感謝神的賜福。以新登之榖祭神是古代為政的大事。榖物加工的更具體表現是甲骨文的舂字, 作雙手持杵在臼中搗打之狀。一有了榖物的採集, 大概就開始有去殼的工作。西元前五千九百年的遺址河南新鄭裴李崗, 以及稍晚的密縣、鞏縣, 河北的武安磁山等古老遺址, 都發現專為去殼的石磨盤及石磨棒(開封文管1978: 75-76;又1979: 199; 1981: 283; 河南博物館1979: 17-18; 邯鄲文管1977: 363-64)(下图,插圖6.11, 西元前五千年以前的石磨盤與石磨棒開封文管1981: 283)

新石器時代的磨盤與磨棒, 比較可能是把榖物外殼壓碎以取得其中的仁實, 而不是把榖物研磨成粉的工具(胡志祥1990: 75)。粉食的發展應該是東周小麥普及以後的事。小麥的外殼雖堅硬, 但裏頭的仁實卻極脆,稍加壓力即碎, 容易發展成為粉食。他種榖類的仁實則不如是(篠田統, 食物: 53)。在磨盤上碾壓去殼可能比較費時間, 而且榖粒也易跳跑逸出盤外。到西元前四千年的西安半坡和餘姚河姆渡遺址, 就發現木與石的臼與杵了(西安半坡: 72,76-87; 胡志祥1990: 76)(插圖6.12,西元前四千多年, 半坡遺址的石臼與石杵,西安半坡: 86-6.12)

 

這時大概也掘地為臼, 鋪獸皮於其上以搗榖。到了春秋末期鐵器普及, 制作石轉磨不難(6.13), 《說文》以為公輸班創作石磨以輾榖物。不但小麥, 可能連其他的榖物也可磨粉了。(下图,插圖6.13, 漢代的石轉磨考古收穫: 77)

看起來, 黍、稷、粟、粱是指同一類榖物的不同品種與加工的階段。但是各時代使用的意義頗不一致。考古報告說發現粟的新石器遺址有: 河北武安, 河南的新鄭、許昌、臨汝、淅川、洛陽、安陽, 陝西的西安、寶雞、華縣、彬縣、武功, 山西的萬縣、華縣, 遼寧的赤峰、旅大、北票, 黑龍江寧安, 甘肅的蘭州、臨夏、永昌、玉門、永靖, 青海樂都, 新疆哈密, 以及江蘇邳縣。發現黍的遺址有: 遼寧沈陽, 陝西臨潼, 山東青島, 甘肅泰安, 青海民和, 吉林延邊。發現稷的遺址有: 新疆和碩, 甘肅的蘭州、東鄉, 黑龍江寧安( 文華1987: 413-18)。基本上它們都是較乾旱的地區, 適合散發水分很低的小米的特性。它不發現於長江以南。如果有, 也大半是山區不適合種植水稻的地點。由於華南地區比較可能首先發展農耕, 因此小米的栽培可能是華南的種植知識適應華北的半乾旱氣候而發展成的。不過有人以為小米栽培要較稻早, 因為小米較易栽培(Fogg 1983: 112)

 

稻米

商代第二重要的榖物是稻。現今以米或大米稱之。甲骨文的米字作幾個小榖粒的形狀。由於小點可代表的事物甚多, 為了與少、小等字有所區別, 才在小點間加橫劃。米初指已去殼的榖實, 黍、稷、稻的仁實都可以叫做米, 如上引的倉銘『黍米』。米在甲骨刻辭是供祭的品物, 不是某種特定榖物的名子。

商代用以稱大米的字是稻。此字在甲骨文由二物組成, 一是榖粒形狀, 一是儲藏榖物的罐子形。有以為它是形聲字。但稻米的特性是較其他的榖物能久藏(植物名實: 7), 故有人以為此字表示榖實能久貯於容器中不變質以取意。也可能稻米是南方的產物, 華北地區的人只見到它的顆粒形, 難得看到其禾稈全形, 故以藏於容器中的顆粒表意。總之, 它大半不是形聲字。到了周代, 舀聲取代了容器的部分, 後來米也被禾的義符取代而成現在的稻字。

(下图,插圖6.4賈良智, 華南禾草: 46);插圖6.5, 植物名實: 15)

發現稻米的新石器時代遺址很多, 有浙江的桐鄉、餘姚、杭州、寧波、吳興, 江蘇的吳縣、無錫、南京、勾容、海安、丹徒、江浦、常州、蘇州、連雲、贛榆, 上海的青浦, 湖南的澧縣、華容、京山、懷化、平江、新晃, 湖北的隨縣、武昌、天門、枝江、雲夢、松滋、監利、宜都、江陵、鄖縣, 安徽的肥東、固鎮、潛山、含山, 江西的修水、萍鄉、永豐、清江、新餘、湖口、, 福建的永春、福清、南安, 廣東曲江, 雲南的元謀、賓川、昆明、江川、晉寧、耿馬, 河南的澠池、鄭州、淅川、洛陽, 陝西的戶縣、華縣、西鄉、扶風, 山東棲霞 , 台灣的台中、台北 (陳文華1989: 24-27)。除少數地區, 其他都屬長江流 域或以南的地區, 氣候比較溫暖, 適合水稻喜濕熱的特性。根據對古代氣候的研究, 從商代以後氣候就有趨冷與乾燥的現象, 沒有再恢復過去幾千年的溫暖。但是根據文獻, 稻作區不但不南移, 反有北上的趨勢。戰國時稻作區的北限達到北緯四十度, 即北至北京地區(Chang Te-tzu 1983: 67之圖)。這種氣候趨冷而稻作反而北移的矛盾, 大概由於兩個因 素造成。一是稻的品種有了改良, 栽培出較耐乾耐寒的旱稻。一是發展了可以長期供水的水利設施。稻田所需的水分可由灌溉提供, 不必完全依靠適時的降雨。灌溉系統對於稻作發展的重要, 可由以下一段記載看出。《戰國策·東周策》有『東周欲為稻, 西周不下水, 東周患之.....今其民皆種麥, 無他種矣。』說明華北地區被迫選擇稻以外的榖物是受供水條件的限制。《史記·河渠書》說秦國於仿效東方諸國收水利之效, 而於關中地區發展水利後, 方才成為富強之國。可見水利設施對發展稻作的重要性。

(左图,插圖6.6, 浙江餘姚河姆渡遺址的稻刻紋河姆渡考古1980: 9)

新石器遺址發現的稻米有黏與不黏的兩種(丁穎1959: 32)。不黏的是較為細長的秈稻, 直接源於野生稻(楊式挺1978: 28)。今日主要分布在華南熱帶和淮河以南的亞熱帶低地區, 具有耐熱的特性(生物史: 16)。黏的是顆粒較肥短的粳稻, 是由秈或野生稻, 主要在溫度的影響下, 通過人工選擇栽培而成(楊式挺1978: 28)。主要分布在黃河流域, 華南熱帶附近的高山區, 太湖地區和淮北溫度較低地帶, 以及西南的雲貴高原, 具有耐寒的習性(生物史: 16)。水稻的起源地, 以為是雲貴高原或印度阿薩姆地區(渡部忠世1986: 108-09)。印度一個西元前六千五百至四千五百的遺址發現有碳化的稻米(Reed 1985: 102)。目前中國發現稻殼而有碳十四年代測定的最早遺址, 是九千一百年前的湖南澧縣彭頭山遺址(裴安平1989: 102-108)。雖然還未能完全確定它們到底是栽培或採集的, 如果像早先假設的, 華北小米的栽培是華南的農耕知識, 配合華北的地理環境而發展起來的。約八千年前新鄭裴李崗已有小米, 則華南稻米的栽培有九千年的歷史也是很合宜的。或以為米的故鄉是泰國, 可能有一萬年的歷史(金元龍, 韓國上古史: 129)。米的單位面積產量多, 易於煮熟消化, 可以養活大量人口, 故易成人口密集區。中國能成為人口密集國, 與大米的種植多少有些關係。

 

 

麥是今日北方的主要食糧。但在商代, 它還是一種較為稀罕高貴的榖物。甲骨文有兩字作麥子的象形。一為來, 作一株直莖垂葉直穗的植物形或成熟時垂穗的樣子(下左插圖6.7小麥植物名實: 7;賈良智, 華南禾草: 67-8)右图,插圖6.8,大麥植物名實: 7;賈良智, 華南禾草: 35)

一是麥, 作來形的植物而根部有特異的形狀。麥的根很長, 有時長達一丈多, 與他種榖類作物的根異相, 可能古人以此特徵來造字(張哲1962: 3-4)。除幾例, 來在甲骨卜辭都被借用為往來的意義。麥則用為本義或地名, 麥與來在商代是否表示麥的不同品種, 或只是前後期的不同字形, 已難於考證。麥子被用以表示來去的意義, 也很難確定是由於音的假借, 或是由外地引進的事實所引伸的。

麥在商代還是稀罕的, 很可能是發展不久的榖物。比較早期的新石器遺址都不見小麥的痕跡, 只有遠離中原的新疆和甘肅民樂發現過(陳文華1987: 418;賈蘭坡1988: 5-6)。雖然還報告見於安徽亳縣釣魚台(安徽博物館1957: 23)。但其地層不會早於西元前三千到二千年間的龍山時代, 甚至有以為發現的小麥是西周的遺物(楊建芳1963: 630-31)。麥不像其他榖物常見於六、七千年前的遺址。因此來之有往來的意義, 大半是外來榖物的引伸。或以為青藏高原也是大、小麥發源地之一, 不必從近東引進(何兆雄1985: 92; Chang Te-tzu 1983: 77)。但它絕不是從遠古就見於華北地區的榖物。《春秋》魯莊公廿八年記載『大無麥禾』, 以麥與其他榖物黍、稷、稻等別類。也可能就是因為麥為外來之種, 而黍、稷、稻等為中國的原生之種。甲骨刻辭有『正月食麥』(合集24440), 想是時節性的特別 佳食, 不是日常的食品。《逸周書·嘗麥解》一篇, 『維四月孟夏, 王初祈禱于宗廟, 乃嘗麥於大祖。』榖物的祭品只提及麥, 想見其珍貴可比得上牛、羊。兩周歌詠麥子漸多, 《春秋》一書對於麥子的收穫比他種榖物更重視。到漢代時, 小麥已成北方的一般食糧(錢穆1956: 27)。麥味美而耐饑。從上引東周無水種稻才選擇種麥的事例, 知麥是華北地區用以取代小米的榖物(何炳棣, 搖籃: 59)。只有在條件太差,難以種麥的地方才種植小米, 所以小麥終成華北的主糧。

 

 

五榖的最後一種是菽, 字源是叔。金文叔字作以手摘取豆莢之狀。此字在西周時候被借用以為貴族的爵號, 故後來加義符『艸』以與假借義區別。菽可能原來指所有的豆類植物。但因其中以大豆最具經濟價值, 可以作為糧食的代用品, 故菽常被用以專指大豆一物(插圖6.9, 大豆植物名實: 5)

目前發現大豆的遺址甚少, 有吉林永吉的二千五百九十年前的遺址, 為近於半野生類(劉世民1987: 365), 還不完全是栽培種。或以為大豆是中國東部雨量較豐, 或地 勢低窪地區的原生植物(何炳棣, 農業: 167-69)。但是發展到戰國時代, 從《戰國策·韓策》『韓地險惡, 山居五榖所生, 非麥而豆。民之所食, 大抵豆飯藿羹。』知大豆已是不宜種麥的山區才種植的。想見大豆經過人們長期的培育, 已經成為耐乾旱的作物, 才能夠在華北的山區種植。小米也可能經過同樣的過程, 成為華北早期的榖類作物。大豆既是窮苦人家的代用食糧, 商王當然不會以之供祭祀而見於甲骨的貞辭。西周的貴族也不會以之宴客而銘之於青銅彝器。

菽在戰國時代又稱為豆。可能因其顆粒大於榖類的仁實, 或甚至他種的豆類, 故漢代就稱之為大豆。大豆味道雖不如榖類, 也不能吃太多。但因栽種容易, 雖山上瘠地也能成長, 故農人常種植之以防備乾旱, 當他種榖物因無水而失收時, 可以之救急(張光直, 考古: 73)。大豆價格便宜, 貧窮的人常食之。幸好它養分高, 提供窮人們必要的蛋白質。

 

(下图,插圖6.10,苧麻與亞麻株形植物圖鑒: 517, 503)

麻也常被列於五榖之中。金文麻字, 作屋中或遮蓋物之下有兩株皮已被剖開的麻形。為了與麻木之意義分別, 麻經常寫成 。麻的種類多, 可紡織成各種精粗程度不同的麻布。它是大眾縫制衣服的布料, 為重要的經濟作物。大概因它在不少地區較之某些榖物還重要, 故有人也將之歸於五榖之中。麻皮剖開後要用水煮, 或長久浸在水中以去除雜質, 分析纖維。大概這種植物多在家中處理, 與他種食用榖物多在戶外脫粒、去殼者異其趣, 因此造字時強調其株形多見於屋中。用麻搓成的繩索可能在很早時候就被利用以拋擲石塊打獵, 至遲於舊石器晚期的遺址已見骨針(賈蘭坡1978: 91), 其針眼甚小,大半已利用麻類之纖維以縫制衣物了。麻布的痕跡見於六千多年前仰韶文化的陶器底印痕(西安半坡: 161-62,圖版151)。實物則見於五千多年前的吳興錢山漾遺址(汪濟英1980: 354)。其時已經過長期的栽培了。芝麻也是麻類的一種, 見於錢山漾及同時代的杭州水田畈(浙江文管1960a: 89; 浙江文管1960b: 104)。芝麻的仁實可生吃, 可榨油。也許這是人們以之同稻、黍等同列於五榖的原因。商代已燃油燈, 燈油可能是植物性的, 因此那時的人可能也知道以之榨油了。請參考第八章麻布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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